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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》意见征求中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6-06-27  来源:浙江在线  浏览次数:43
核心提示:目前,《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》正在征求社会意见。管理办法从电梯的生产、使用、维护保养、检测和安全评估、以及监督管理等全方位进行了详细的规定。使用报废零部件、转包分包、不能及时进行救援的,统统要受罚,最高可罚10万。杭州市区有电梯事故报警,维保单位必须要在30分钟内到达。
        原标题:杭州拟立法加码安全管理 电梯困人半小时未救援最高罚10万
 
        浙江在线6月27日讯(钱江晚报记者 徐建国)频发的电梯事故,如今已是全社会都非常关注的话题。
 
  如何保障电梯乘坐安全,杭州将通过立法进一步加码管理——目前,《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》正在征求社会意见。管理办法从电梯的生产、使用、维护保养、检测和安全评估、以及监督管理等全方位进行了详细的规定。使用报废零部件、转包分包、不能及时进行救援的,统统要受罚,最高可罚10万。
 
  像电梯使用环节,要求就挺多的。比如未张贴本单位应急救援电话的;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未暂停使用电梯的;未组织救援并抚慰被困乘客的;未及时申领新的电梯使用标志的……属于使用单位工作不到位的,也可能受到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
 
  钱江晚报注意到,违反维保规范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条款共涉及12款。如果维保单位违反的话,可以处1到10万元的罚款。
 
 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,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报警后,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援。电梯处以边远或者交通不便地区的,应当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援。说得清楚点就是,如果杭州市区有电梯事故报警,维保单位必须要在30分钟内到达。
 
  管理办法特别关注老旧电梯。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,维保单位在年度自检中要进行功能性实验和制停距离检查。
 
  目前,《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》还在征求意见中,如果你对电梯安全管理有意见建议的话,可在7月23日前反馈给杭州市政府法制办(电子邮箱:fzb@hz.gov.cn)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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